受 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的委托,对 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校园智慧课堂建设示范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809-143-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校园智慧课堂建设示范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85,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代理编号:0658-18711B12500,申请表编号:教科文(18)110;
2、 项目内容: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校园智慧课堂建设示范项目(1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供应商可自行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 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6、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8日8:30至2018年10月15日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 网( /)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 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 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 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 平台”完成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 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 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 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 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4、 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 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08日 至 2018年10月1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