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发电 新能源 共和站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青海发电 新能源 共和站保安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 新能源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青海发电 新能源 共和站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采购内容:共和光伏园区华能共和电站一二三期提供保安服务。
2.3工期: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华能共和光伏发电 共和光伏电站生产现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及设备、设施、建筑物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制止和预防电站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电站治安情况良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承包业务,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2.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10 月 9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17:00 时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0 月 9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10月 17 日 17:00 时止,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10月 23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 23 日 09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