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42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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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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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轮机发电机组 |
2台套30MW~40MW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本体设备及其控制系统、辅助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设备采购。 |
1195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为国内生产企业时,应以本企业名义参加投标。
3.投标人若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相关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商的有效项目代理授权书及设备生产商的投标所需资料。
4.投标人如果是进口设备代理商,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同一进口或中外合资设备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如超过一家,则该设备所有代理商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如果是设备生产商,应具有以下条件:(1)生产所需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2)生产商应对设计、制造、包装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质量,能按合同规定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合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和国产设备的代理商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1)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2)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4)提供目前任务产品排产情况,不能够保证按时交货的。
11.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30MW-40MW及以上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设备的制造、配套能力。
12.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机组在国内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套30MW - 40MW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设备的投运业绩。投标人可对燃气轮机配套发电机进行分包采购。投运业绩(含发电机)应提供证明材料(如投运证明材料、供货合同等。供货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及签字盖章页等)。
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14.投标人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做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09-30 10:33到 2018-10-12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09-30 10:33 到 2018-10-12 16:0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