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地点: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及规模:格尔木光伏电站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国道109北侧。场址区地势平坦、光能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面积较大。用地均为戈壁荒滩,不占用耕地,不涉及青苗、农田、林木等补偿,距市区约30km,交通十分便利;电站二期装机规模为30MWp,共分为15个1MWp的固定式方阵和15个1MWp的斜单轴方阵。
施工范围:将原来3240组斜单轴支架倾角10度更改为固定支架倾角18°,原斜单轴支架钢梁从前立柱拆开,去掉回转装置,将钢梁与铰链盘连接后,与新浇筑基础预埋件现场焊接,并进行防腐处理;对改造的3240套斜单轴支架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制作(含预埋件制作)、支架拆除及焊接恢复等。
二、招标内容
2. 标段名称: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斜单轴技术改造项目
3. 招标范围:
(1)3240套斜单轴基础制作;
(2)3240套斜单轴支架前立柱及附件拆除;
(3)3240套斜单轴支架重新安装。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6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民事主体;
2.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4.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5.未被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3项及以上电力工程基础施工项目的业绩(需附合同证明);
3. 项目经理需持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并曾担任过电力工程基础施工工程项目经理。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8日15:00----2018年10月15日 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