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电厂(2×630MW)机组2019年度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地点:钦州电厂生产现场指定堆放地。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合同计划分批次供货)实际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概况:钦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30MW)工程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采用一炉一塔,对锅炉100%烟气进行脱硫处理。
脱硫系统所使用的石灰石采用汽车运输到厂内石灰石临时料场,或直接卸至石灰石卸料斗。石灰石通过卸料斗后经给料机、波纹挡边输送机送至石灰石贮仓内,再由称重给料机和皮带输送机送到湿式球磨机内磨制成浆液,石灰石浆液用泵输送到水力旋流器经分离后,大尺寸物料再循环,溢流物料存贮于石灰石浆液池中,然后经石灰石浆液泵送至吸收塔。
二、招标范围
2. 标段名称:钦州电厂(2×630MW)机组2019年度石灰石采购
3.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规格:CaO≥52%;MgO≤2.6%;粒径10-20mm;详见技术规范书。数量:10万吨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 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不少于年产20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及相关资质。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8-09-30 19:00:00----2018-10-12 15: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