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对灵东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进行环境监测(现状监测),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报告书需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环评批复文件。
2.3编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4编制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灵东煤矿项目8个月内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环评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4投标人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纳税证明等材料);
3.6投标人提供国家环保部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三项及以上业绩,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所需要资料及要求
4.1报名时所需要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纳税证明等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国家环保部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三项及以上业绩,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等相关资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2018年10月16日(下午17:00截至),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招标文件费底单上传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2018年10月16日(下午17:30截至),逾期后果自负。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06日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