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结核病防治中心结核病防治楼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3】1942号文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