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 、金昌协合新能源 、永昌协合大阳能发电 光伏电站同步向量装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3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 、金昌协合新能源 、永昌协合大阳能发电 光伏电站同步向量装置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电站同步向量装置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 、金昌协合新能源 、永昌协合大阳能发电 光伏电站同步向量装置安装项目。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 、金昌协合新能源 、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 光伏电站未安装同步向量测量装置,根据省调5月15日通过VPN下发的文件要求,接入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风电场、光伏、光热发电站其升压站必须配备PMU装置,需在站内安装同步向量装置,并与甘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进行联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摘录表及项目技术规范书。
2.4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程标准及甲方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同步相量装置或类似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0日09:00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00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00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