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浙江瓯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外雄电站机组发电运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JGZB18-1451( 01- 01)
日 期: 2018年10月10日
1.1 国电浙江瓯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外雄电站运行维护(三年) |
1、资质: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2个水电厂运行维护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国电浙江瓯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外雄电站运行维护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包含如下:
1) 外雄电站所有的生产设备,包括机械、电气设备、大坝、水工建筑物等设施的生产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电站安全可靠运行;
2) 做好电站各项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对运维人员进行相应专业培训;
3) 负责全厂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负责电站生活设施包括宿舍厨房等管理工作;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报总报价(三年),分项报价表中分别报一年总价和三年总价。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0日 09:00整到 2018年10月1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外雄电站运行维护(三年) |
|
1500元 |
本次招标有效期3年,每个合同周期为一年,每年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合格后再决定续签下一年合同 |
GDCX02-JGZB18-1451/01 |
88036元 |
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30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8年10月30日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