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华能汕运1轮上坞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208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华能汕运1轮上坞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华能汕运1”自卸船舶(原船名“华宁3”)自1995年建成后投运长江沿线煤炭中转业务,2009年5月停运后一直闲置停靠在华能南京电厂码头,2015年10月份进行特别检修,计划于2016年3月份开始承担海门港至汕头电厂码头 (沿海航区,航行距离约23海里)航线煤炭转运业务。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工程为甲方所经营“华能汕运1”中间检验、船底外部检查及锅炉检验上坞维修工程,维修工程内容根据船舶中间检验、船底外部检查及锅炉检验等要求及船舶本身设备状况而制定,包括上坞服务项目、甲板部坞修修理项目、轮机部坞修修理项目等部分组成,本工程项目费用还包含回航前加50吨柴油费用、15名船员施工期间住宿餐饮费用、船舶进出坞所需拖轮协助费用、并装上船扶梯安全网费用、施工期间常规服务项目费用、船舶进船坞船闸界线后至船舶施工完成验收下水出船坞船闸界线之前的船舶财产保全责任费用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及报价明细表内容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工期:华能汕运1本次坞修修理计划开工时间初定为2018年12月3日,整个坞修修理工期限制在50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7、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船舶制造或船舶修理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总吨3900T及以上的船舶的检修或制造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