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2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船机电梯更换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两台卸船机电梯均为1998年卸船机所配登机升降机,已使用近20 年,线路、电器元件老化严重,层门、底座、轿厢等结构件腐烂锈蚀,存在安全隐患,经常出现电梯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电梯运行安全。且申请备品备件进行修理更换时,无法买到适用的配件,很多配件已停产。考虑设备使用年限过长已无太大的修复价值,拟对该2台电梯进行整体更换。
1.本改造工程中标人包工包料、包设计、采购及运输、拆旧机装新机、调试、验收测试(含向太仓市特检院报检并取得合格证书),以及由此涉及到的技术和质量责任,并提供竣工图纸和资料,包括具体的设计图、施工工艺、布置图、使用及保养、维修说明书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2.本次卸船机电梯更换安装工程涉及工程所需的工器具、工程车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厂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梯销售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或投标人指定的现场施工队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资质。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1日 9:00 时起至2018年10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3日14: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