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21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监控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境内,东邻上海,南望苏州,西接常熟,北依长江。电厂成立于1997年6月19日,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下属企业,已投产燃煤装机容量为2×320MW+2×630MW。 本次招标是根据华东网调、江苏省调、省能监办对统调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审查和整改要求,我厂电力监控系统未部署安全审计系统和防病毒系统,不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发改委[2014]14号令)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文)相关要求。为了保证电力调度数据网安全稳定运行,需对我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网络中加装安全防护审计系统和防病毒系统相关硬件装置和软件系统。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投设备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备的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调试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至少有3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 机组容量300 MW及以上的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备(包含安全审计/防恶意代码)稳定接入运行的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扫描件,附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无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软件系统,除本规范书中更优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中国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标准、国际电信同盟(ITU)、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国际公制(SI)、国际化标准组织(ISO)及国家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1日 9:00 时起至2018年10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3日14: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