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208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站仓储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简称“华能广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 。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36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36MW 机组。
为提高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堆场仓储设施条件,确保库存物资能得到更好保管、保养及防护安全,服务好部门班组和生产现场。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人员配置不得少于10人。(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服务期:叁年,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违约考核条款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站仓储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6、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服务、搬运装卸、房屋或室内修缮、仓储代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2) 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仓储管理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8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