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张掖支队史馆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张掖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
民武装警察部队张掖支队史馆装修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张掖支队史馆装修项目
2、工程
3、建设规模:史馆装修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时间:2018年11月3日,竣工时间:2018年12月2日 10、预算金额:14.88万元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5 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的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业绩。 6、本项目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同为一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携带资料: 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的投标人不予报名。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四、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下午14:30分。 3、递交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