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电厂智能机器人组在火力发电厂集控运行的研究及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208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海门电厂智能机器人组在火力发电厂集控运行的研究及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 。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36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36MW 机组。
通过机器人组研究应用实现海门电厂巡视、操作、监盘,辅助集控运行人员日常巡视、操作、监盘的功能,通过机器人智能识别减轻运行人员工作量,做到及时分析、发现运行方式改变及异常,并实现人机交互、机机交互功能。预期实现的目标:1)实现控制与仿生、智能机器人学习与认知、人机自然交互与机机交互等重大基础前沿技术,加强机器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2)实现升压站巡检和操作一体化机器人、集控室智能监盘操作机器人、电厂智能机器人组协同管控系统组成的机器人组协作共融技术;3)实现海门电厂集控室智能辅助监盘、控制机器人技术。项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
工期: 240天。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海门电厂智能机器人组在火力发电厂集控运行的研究及应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6、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特级调试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较高科研素质的团队,团队人员相关专业涵盖热工、热能、电气工程自动化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