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1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工程TCA出口至凝汽器调节阀招标人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TCA出口至凝汽器调节阀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期工程建设1套由两台三菱燃机组成的“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本招标为2套TCA出口至凝汽器调节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1.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F4级及以上燃气机组TCA相同系统已投产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且须注明数量、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1日9时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10月11日9时起至2018年10月17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