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209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边检班车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能海门港务公司于2010年9月19日注册成立,主要负责汕头港海门港区煤炭中转基地工程建设及今后的生产经营工作。华能海门煤炭中转基地项目规划建设1个7万吨级2号煤码头、1个5万吨级3号煤码头、1个3000吨级综合码头(2号综合码头),并将1号煤码头及港池航道升级到15万吨级,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煤炭中转堆场、皮带廊道及转运站,堆场总占地面积约27.5万平方米,贮煤量108万吨。工程建成后,连同已建的海门电厂1号煤码头,3个煤码头共同作为公共转运码头进行经营。目前,海门煤炭中转基地1号码头及港池航道已于2009年由海门电厂建成并投入使用,1号码头于2010年11月11日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外开放,2号码头于2015年6月获得广东省政府批准临时开放。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华能海门煤炭中转基地码头一直由潮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边防检查工作,根据工作的需要,需配置一台上下班用大巴车及一台机动面包车。
本服务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及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二年(2019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内容,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规范书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边检班车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6、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包车客运、道路运输等相关服务内容,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运输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2018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8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8时30分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