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能宁夏煤电 厂站侧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改造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国能宁夏煤电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鸳鸯湖电厂一期暂无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无法对现有的NCS、DCS等系统进行在线实时监测,根据宁夏中调及网调相关要求,需在鸳鸯湖电厂一期部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用以监视对象的网络安全信息采集,为调度网络安全管理平台上传信息并提供服务代理功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网络安全监测II型网络安全装置2套,接入调度网络安全管理平台;以及增加调峰辅助服务平台并接入调度平台;以上新增的设备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及安装所需的电缆等辅材。
2.3计划服务期限: 60天,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至少提供一份2015年至今国内的火电厂业绩,业绩内容包含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供货和安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
4.3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