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215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众泰电厂2号机组除尘性能优化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众泰电厂现有2台150MW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配套两台兰州电力修造厂生产的静电除尘器,2013年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两台除尘器改造为电袋复合除尘,满足国家烟尘排放标准,实现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25mg/m3。目前2号机组除尘器已运行5年,滤袋与喷吹阀达到设计使用寿命,需对电袋复合除尘器进行喷吹阀和滤袋优化升级、极板和阴极线整形等优化改造。
范围:本次招标的是2号机组除尘性能优化改造工程,具体范围包括2号电袋除尘器旧滤袋拆除,新滤袋供货、更换,极板和阴极线整形和修后漏风试验。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众泰电厂2号机组除尘性能优化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众泰电厂2号机组除尘性能优化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125MW等级及以上机组电袋除尘器检修或改造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2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8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0月15 日09时00分到2018年10月 20日17时00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29 日16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16时00分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