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的委托,对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呼叫对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FA7102581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呼叫对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预算:详见磋商文件
2.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需要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授权代表到 (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