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丰中学老师教学用笔记本电脑 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中学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中学老师教学用笔记本电脑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43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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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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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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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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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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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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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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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中学老师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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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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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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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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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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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
④提供信用中国 或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 ;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拟投标人可在宜丰信息港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报名和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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