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抚州市图书馆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YG-18-0006)公开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 受江西省抚州市图书馆委托,经监管部门批准对纸质图书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 受江西省抚州市图书馆委托,经监管部门批准对纸质图书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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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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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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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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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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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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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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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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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企业成本核算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登记的法人实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3.投标人提供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4.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 ;
5.必须在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 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及CA证书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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