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依据
依据中国水电十五局在建项目的施工合同、《中国水电建设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中国水电十五局在建项目所需的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人及工程项目简介
甘肃省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夏河县王格尔塘镇汪塘村,与G1816临合高速王格尔塘枢纽立交出口相接,之后沿S312线大夏河阶地两岸布设,经王格尔塘镇、洒索玛、达麦镇和拉卜楞镇,终于桑科镇桑科村,路线全长41.595km,总体走向由东向西。
十五局承建的WXSG-2标段,起讫桩号K4+652~K9+468,线路全长4.816km。沿线共设置特大桥1544.75m/1座、大桥1587.25m/4座;钢筋砼盖板涵:108.00 m/3座;钢筋砼盖板涵(线外)14.00m/3道;分离式隧道451.83m/1座(折算双幅洞长);其余部分均为路基;主要施工内容有: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
三、招标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吨)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钢绞线 |
一 |
ΦS 15.2 |
1420.53 |
201810至项目结束 |
甘肃省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二标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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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五、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招标地点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包件标的物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营业包含采购标的物。
2.生产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三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融资能力,提供经过审计的2015、2016、2017度财务报告。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必须提供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2015、2016、2017度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5.近二具有招标货物三个及以上省部级(含)以上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近二内有与中国电建系统单位或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其他央企供应业绩或战略协议的供应商优先,应附供应合同或战略协议扫描件。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骗取合同、欺诈等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8.投标人在区域内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具备履行本合同而必需的物流、仓储、供应保障能力。
9.代理商须有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签署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代理书需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进行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的获取
1. 投标人的注册和入库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前须在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注册、审查,申请加入合格供应商库,通过后方能进行招标的下载和投标。未办妥合格供应商注册审查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递交和开标。
2.招标的获取
投标人应于20181023下午17:00登录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
3.招标售价
招标每包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以退还。
九、投标的递交
9.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031上午10:00,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9.2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9.3本次招标定于20181031上午10:00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