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2018年居民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已经由廊发改投资【2018】190号文件备案建设,招标方案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编号:廊发改招标核[2018]013号。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清泉供水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为廊坊市2018年居民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小区内主管网 。对21个小区进行供水改造,改造户数7015户。管道详细参数参见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施工工期335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 因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等不定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2213.22万元 ;其中施工费2137.92万元、设计费7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资格。
3.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省住建厅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 日8:30分至2018年10月19 日17:00分登陆“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 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 平台要求,廊坊市 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 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 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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