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二四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云鼎新福地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现拟对该工程的采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招标 1.2 招标项目名称:云鼎新福地安置房建设项目A区段、B区段、C区段地材采购 1.3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88502㎡,其中地上面积约237818㎡,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0979㎡(具体以业主提供的最终施工图为准) 1.4 工程建设 六、工程质量 □优良 þ合格 □其他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þ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 元(大写: / ); 图纸/技术资料押金:人民币¥ / 元(大写: / )。 7.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22日13时前,在 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8.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施工记录,且具备本招标文件所需材料采购的资质。 8.2 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三体系管理制度; 8.3 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8.4 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后类似工程业绩; 8.5 投标人必须具备(þ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资格; 8.6 企业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且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施工项目; 8.7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可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的备案等施工管理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8.8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标准化方面必须符合招标人管理制度和要求; 8.9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招标人供评的,不能成为中标人; 8.10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方式详见本招标工程投标邀请书; 8.11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2当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8.1~8.10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8.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8.1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8.1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1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17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8.18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8.1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九、 联系人/联系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