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文化活动中心主体及附属工程初设与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沧州市运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沧州市运河区文化活动中心主体及附属工程,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审批 648号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并已在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初设与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826.39㎡。
2.3 工程
2.4 标段划分:无。
2.5 招标范围:沧州市运河区文化活动中心主体及附属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2.6 设计周期:20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及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6日9:30至2018年10月21日9: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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