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邑县直属人防工程已由武邑县行政审批局、衡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武行审审批[2018]48号、衡人防字〔201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邑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交工、竣工、验收、结算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周期: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的整个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人民防空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 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失信行为查询证明,投标人须通过“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进行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投标 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河北 CA 上传投标文件,CA 办理有一定周期, 请登录河北 CA 官网 进行查询办理。
4.2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 综合信息平台网站 完成注册。
4.4 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8 年 10 月16 日上午 9 时 00 分时至 2018 年 10 月22 日下
午 17 时3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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