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XZB2018-10-001(SAGR2018-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基建用车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基建用车)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项目。
2.2供货地点:石家庄市井陉县华能上安电厂。
2.3招标范围:5辆工具车(皮卡车)的主要设备、附属设备的设计、供货、调试及售后服务。
2.4供货期:10天。
2.5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汽车4S店。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合同业绩等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任何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8日19:30时起至2018年10月13 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7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