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生活临建区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福清核电厂生活临建区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运行维护项目
2.3项目概况:鉴于原合同将于2018年12月14日到期,为了保障水质达标排放及消防泵房安全运行,履行企业安全环保责任,需委托专业企业开展生活临建区污水处理站和消防泵房的运行维护工作。
2.4招标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技术任务书要求提供生活临建区污水处理站和消防泵房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日常运行、设备检定等,具体详见任务书。
2.5项目地点:福建福清三山核电厂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6服务期: 两年,自2018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见招标人技术任务书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6:00 — 2018 年 10 月 22 日 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8 年 11 月 21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 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污水处理相关资质。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