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车间屋顶维修
招标编号: GDCX03-SGZB18-0344( 01- 01)
日 期: 2018年10月17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 (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车间屋顶维修已经批准建设,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工程性质:维修项目。
工程简介:污泥公司发酵车间建于2012年,发酵车间共分为4个区,车间之间形成十字形混料车间,建筑总面积约49061.6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3.25米,主体为单层钢结构,钢柱、钢梁为焊接H型钢,屋面为钢排架结构,屋面檩条为C型钢,屋面板为双层彩色压型钢板保温,基础为柱下独立基础,设计强度等级为C30。该车间主要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含水率80%的污泥,通过污泥好氧发酵工艺使含水率降到40%以下,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水蒸汽和氨气,对碳钢材质的钢结构、屋面及檩条、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腐蚀。经检定,主钢构的防腐漆已起不到防腐作用;屋面面板、檩条、屋面拉条及水平支撑防腐涂层已大面积脱落,且普遍存在严重锈蚀现象,局部檩条锈蚀严重处已出现孔洞,局部面板锈蚀严重处已出现破损、断裂,保温层外露现象,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严重影响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工期要求: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20日前进入现场开始施工准备,根据污泥公司整体建设网络计划安排, 对1号-4号发酵车间和混料车间整体屋面彩钢板、檩条进行拆除及更换,对天沟排水系统、车间侧墙进行维修,对屋顶风机、引射流风机等拆除就地还建,并对车间1号、2号、4号车间的主钢构的承重钢梁、柱等工程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施工。具体工期节点按照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的时间完成。
招标范围:为保证车间安全稳定运行,本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原设计及相关图纸要求,在不影响污泥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 ,对1号-4号发酵车间和混料车间整体屋面彩钢板、檩条进行拆除及更换,对天沟排水系统、车间侧墙进行维修,对屋顶风机、引射流风机等拆除就地还建,并对车间1号2号4号车间的主钢构的承重钢梁、柱等实施除锈防腐处理,局部更换车间门等配套设施。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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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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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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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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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公司车间屋顶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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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须至少具有2个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万平以上的施工业绩。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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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业绩认定原则:
a.如1.4.7条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 ,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b.如1.4.7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则原则如下: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 】 ,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c. 关于近xx年业绩中的“近xx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xx年 。
d. 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最近的缴费月份应至少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前2个月。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 ,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 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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