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监理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18】11号文件备案批准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开建设发展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06.65亩 ,总建筑面积49327.6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 11734.01平方米;创业中心A座-H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共37593.60平方米。
2.4 监理周期:自开工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施工、施工验收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3.2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 职称,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早作准备,因未能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0月17日00时00分至2018年10月22日23时59分。
5、招标文件答疑
5.1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允许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 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公布。
5.3在线提疑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上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11月13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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