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东平镇一、招标条件 本 超声波碳氢清洗机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一台超声波碳氢清洗机,用于燃料组件条带和单双弹簧的清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 投标人需负责该设备的设计、制作、包装、运输、卸货、拆包装、移位、安装、调试、现场支持、培训、安全、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全面负责。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商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证明。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需具备超声波碳氢清洗机整体设计、制造、安装能力,或已获得制造商正式授权。 5、出具近3年 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近2年需具有不低于3台同类型相似规格的货物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1名最终用户的运行良好证明。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近3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报告为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9、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7日17:30-2018年10月24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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