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校区实验室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施工
项目编号:HBCZ-18040890-18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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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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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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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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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编号:HBCZ-18040890-182032 2、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校区实验室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施工3、采购内容包括: (1)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优化; (2)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涉及的土方开挖、外运、回填及池体、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施工; (3)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含施工界面范围内的相应管线)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环保验收、工程移交、售后服务及维修等全部工作等相关服务。4、质量标准:确保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环保验收。5、工期要求:40日历天(含设计优化)6、招标最高限价:165万元(含15万元暂列金)。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规定的最高限价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竞标。 供应商按包竞标,竞标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 多包竞标的相关规定:无。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8:0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3:3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
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技术部分得分另外增加 2 分,但供应商技术得分不超出技术部分满分。
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