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本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9976MWp并网型光伏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5MWp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且总容量不低于30MWp;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h)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5)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7)在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9)投标人必须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人安全资格审核,并打印审核结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8日16时30分到2018年10月25日16时30分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