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以湘发改备案[2014]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湖南文化广场投资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投资:地上35层,地下室安装工程,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0000㎡,地上招标建筑高度为179.8m,项目建设总投资额55000万元,工程施工总费用约38800万元,本次监理招标金额约562万。
2.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约为3年,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长沙市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项目,如在长沙市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时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必须无在监项目。
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文件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后配备标准,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相关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见投标函格式第五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 年9月21日~2018 年9月28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10月12日10时00 分,地点为湖南省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办公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