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石城子三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外送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哈密石城子三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已建成的哈密市石城子光伏发电园区,该园区位于哈密市北部约24km的石城子附近,海拔高程为1092m。计划于2018年年底并网发电。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哈密石城子三期20MWp 光伏发电项目外送电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
哈密石城子三期20MWp 光伏发电项目外送电缆采购 |
ZRC-YJV23-26/35kV-3×240mm2 |
3500米 |
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 |
招标公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招标量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 资金来源
20%资本金,80%融资
四.招标方式和原则
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质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电缆投标的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在1亿元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动力电缆的设计、生产制造和服务能力;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设备和试验装备;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具备至少1条硅烷或辐照交联电缆生产能力。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具有5个及以上同类型电缆业绩,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或业绩证明(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且注明查询网址;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版)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8、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2、预审资料的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月23日。
3、预审资料的提交方式:预审资料可通过邮寄、电子版(必须为扫描件,业绩等需盖章)或传真方式(优先选择前两种方式)递交。
4、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在2018年10月26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注册,并按电子商务平台网站要求上传相关文件,上传文件提交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
(1)申请书,要求附下表。
(2)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能证明申请人具备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关文件;
(6)近三年的业绩情况,按照下表提供:
5、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合格后,即可获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鉴于中标人只能有一个并出于保护各个申请人的利益考虑,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的数量超过8家时,招标人将进一步对各申请人已完成相关的业绩、实力等进行评估,将其综合实力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评审标准进行量化评审,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顺序选出得分高的前8家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
七.招标安排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6日9:00至17:00发售,标书费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