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安嘉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备[20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湘建监督【2017】7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6642㎡ ,最高栋建筑高度99.9m,总投资估算约3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体院北路28号。
3、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工期要求:总计1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 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8.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建筑幕墙 、钢结构 、住宅公共部位及写字楼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 、通风空调、通讯、消防、人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备用电源、绿色建筑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8.2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
8.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红线范围内的1.土方及基坑支护、基础工程;2.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结构、安装、外墙装饰、精装修 、给排水、电气 、通风空调、弱电;3.消防、人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室外附属、污水处理、备用电源及环保降噪、标示系统;4.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服务。(其中地块二商业酒店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保修: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 。
3.2投标人企业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
3.3.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13人,即施工
拟任施工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施工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拟任本项目施工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4.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4.3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4.4资格审查人员 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拾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18年10月23日17:00时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 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全称: 保证金专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