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明湖水厂二期工程环保设备采购、安装,招标人为江苏华水物资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保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明湖水厂总设计规模为10万m3/d,已运行一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拟扩建二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射阳县明湖水厂二期工程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交货验收、调试、参加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4交货
2.5交货期: 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近5年(2013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5万m³/d及以上给水厂环保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陆站填写投标报名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内。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须注明【182901+单位简称+射阳环保】(注: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