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10、#11机组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编号:HBCT-170202-09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0、#11机组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等监理服务,主要包括:两台脱硫系统共有4台浆液循环泵出口管需要加装板式换热器;冷却水取自汽机侧凉水塔,新建冷却水循环泵4台及冷却水管道(每台泵流量3500m3/h左右,两运两备);新建一座机力塔做为尖峰备用,与原有汽机侧凉水塔接通。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日
计划主系统投运日期:2018年12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台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系统的新建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具有1台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有色烟羽治理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或具有1台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施工监理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
3.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3.6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6.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6.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6.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6.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3.9股东为同一单位(自然人)的两家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8日上午9:3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