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销售 2019-2020年度(天津地区)物流仓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305798)已经批准招标,项目发包人(招标方)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销售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仓储产品:聚烯烃(25KG/袋装)。
2、仓储
3、服务周期内预计60万吨。
4、预计服务周期: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5、服务范围及要求:完成神华聚烯烃产品在投标方自主产权仓储库房的接卸、短驳、入库、仓储、出库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建立和管理到货、验收、接卸、短驳、入库、仓储、出库、库存等方面的数据、台账和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各种所需的报表、数据和信息,满足招标人的日常管理。
2)负责到达产品的验收、接卸、短驳、入库。
3)负责将到达货物的丢失、损耗等情况如实报告。
4)负责随货文件的收集、检查、整理、管理、保管和移交。
5)负责仓库的安保、消防及在仓储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6)负责产品的出库及监管工作。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传送相关报表至招标人指定人员,包括每日的出入库情况、库存明细、客户库存及客户库存明细,招标人会定期不定期进行货物盘点(包括客户库存)。
7)负责产品的盘点工作及盘盈盘亏事项的处理。
8)负责废料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9)仓储服务的其他相关工作。
10)投标人需拥有完善的进出库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的物流仓储软件。
11)投标人企业单位服务信誉优良,无以往信誉问题。
12)投标方必须具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有完整的综合应急预案。
3.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投标人2014年(含)至今,具有大型企业袋装化工产品仓储管理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3)投标方自主产权仓储库房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且达到消防丙类标准或等同于丙类资质的相关证明,并且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及以上。
4)投标方仓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地方安监局、质监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持证上岗。
5)投标方仓库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且每年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防雷检测合格。
6)为其仓储货物投保财产综合险,且保额不得低于1亿元。
7)具备12小时内卸空整列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品自备车和单日出库1500吨的作业能力。
8)具备将天津地区国家能源集团自备线上神华货物接卸入库的能力。
9)需拥有完善的进出库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的物流仓储软件。
10)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禁止在该库从事聚烯烃产品贸易业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上传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
2)投标方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1月8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地
5.2投标方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