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主要是华能集团公司总部及其直属机构员工常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本次采购投标人需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供货,负责物资的供应、配送等服务。投标人应获得笔记本、台式机生产企业代理商授权的质量及货源保证,并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账期要求。对以上各项内容的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本项目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统一招标。
2.招标
招标为联想、惠普、戴尔品牌的笔记本和台式机,移动硬盘、U盘、录音笔、插线板、惠普打印机、苹果平板电脑和集怡嘉电话机等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已经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且未处于禁止参与华能系统内采购业务的处罚期内。
(5)在最近3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3.3专项资格条件及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中的笔记本、台式机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团队,近3具有与本项目类似规模的设备供货、送货、质保及故障处理服务经验。承担过国内大型企业同类、同等规模设备供货项目,并且有成功案例。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拒绝提供,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报名及招标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10199:00起至2018102417:00止,登陆平台上传投标报名(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
4.6出售招标方式:招标获取时间从201810199:00起至2018102417:00止。
4.6.1招标费:人民币1000元。招标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