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除灰系统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输灰混合器改造,管道、弯头、输灰间照明和地面、墙面修复。
1.2 工期: 20天
1.3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 资金来源: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为 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1.2对于已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在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2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3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2.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5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7企业5年内具有3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除尘器或除灰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
2.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3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投标人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3.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6日17:00止。
3.2.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发包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3.2.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3.2.5 招标文件费:1000元
3.2.6 银行电汇账号:
收款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