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2019年度日常检修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本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2019年度日常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山垃圾发电厂分为一期、二期工程,一期配置2条400 t/d垃圾焚烧线,余热锅炉为中温中压、自然循环,参数为2*41t/h,4.0MPa/400℃,配套安装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配置2条750 t/d垃圾焚烧线,余热锅炉为中温中压、自然循环,参数为2*103.22t/h,4.0MPa/400℃,配套安装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条焚烧线均配烟气净化处理线:旋转喷雾反应塔/喷浆脱酸+活性碳粉喷射/吸附重金属、呋喃和二噁英、干法脱酸/喷熟石灰脱酸、湿法脱酸/氢氧化钠(二期设置,一期未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收尘、反应生成物、SNCR/喷氨脱硝、SCR/喷氨脱硝、单元制烟囱/在线检测、在线监测,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 h/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2019年度日常检修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2019年度日常检修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各项资质:
(1)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国家(省)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国家或省级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或维修许可证》(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其中锅炉要求维修和改造壹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省)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检修安全事故以及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
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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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汇(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2019年度日常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2019年度日常检修维护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32号
2.3 建设规模:南山厂隶属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32号,靠近小南山采石场,距离妈湾发电厂约200米。我厂采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环保工程。
南山厂分为一期、二期工程,一期配置2条400 t/d垃圾焚烧线,余热锅炉为中温中压、自然循环,参数为2*41t/h,4.0MPa/400℃,配套安装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配置2条750 t/d垃圾焚烧线,余热锅炉为中温中压、自然循环,参数为2*103.22t/h,4.0MPa/400℃,配套安装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条焚烧线均配烟气净化处理线:旋转喷雾反应塔/喷浆脱酸+活性碳粉喷射/吸附重金属、呋喃和二噁英、干法脱酸/喷熟石灰脱酸、湿法脱酸/氢氧化钠(二期设置,一期未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收尘、反应生成物、SNCR/喷氨脱硝、SCR/喷氨脱硝、单元制烟囱/在线检测、在线监测,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 h/a。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各项资质:
5.2.1 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 具有国家(省)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3 具有国家或省级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或维修许可证》(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其中锅炉要求维修和改造壹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省)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检修安全事故以及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二期2019年度日常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1月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电汇(转账)购买。
8.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套(人民币 壹仟圆 整),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