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茂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装载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茂公司装载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茂公司装载机采购
2、项目概况:华茂公司位于平凉市二十里铺,是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企业,独立法人。平凉市位于甘肃省东部,是陇东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312国道、宝中铁路分别从厂址南北经过,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三、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计划数量 |
技术规范 |
1 |
装载机 |
详见附件 |
辆 |
1 |
见附件 |
四、设备到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华茂公司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5.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1.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产品相符。
5.1.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
方面具有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1.4提供至少3项类似该设备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5.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
制造和供货。
5.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1.7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中的所有进行投标。
5.1.8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1.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投标人是代理商,具备以下条件:
5.2.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
5.2.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所投产品相符。
5.2.3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经销商。
5.2.4类似设备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5项与包含本次采购清单中含有主要设备
相近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连续运行满两年。
5.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
制造和供货。
5.2.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7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中的所有进行投标。
5.2.8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2.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9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6日8:00止(北京时间), 登录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报名、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