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坝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AL-158
1、招标条件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坝治理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坝治理项目
2.2实施地点:华能新华电厂
2.3招标范围:
2.3.1负责对招标人的#1、#2、#3、#4、#5灰场扬尘治理工作。
2.3.2一期灰场南侧坝体增高,敷设水泥石砖。
2.3.3 #4灰池坝体修复、治漏、挖防洪沟。
2.3.4按要求对灰场定期喷淋,减少扬尘;
2.3.5沉淀池积灰清理,运至灰池进行覆盖。
2.3.6 #1-#5灰池除灰管路积灰清理。
2.3.7一期灰池内集水竖井需搭设走梯工作。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 期:90天,合同签订,合同期内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至少两项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4日16:00止, 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