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北二第二风电场检修道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SCZB2018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北二第二风电场检修道路维修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北二第二风电场检修道路维修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北二第二风电场检修道路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安二二风电场(400MW)位于酒泉市瓜州县县城东北方向约100km,安装200台风电机组。其中:50台东汽FD93-2.0型风机机组; 50台海装H102L-2.0型风机机组;100台上气W2000-99C-80型风机机组。
2.3招标范围:检修道路维修3000米,排洪沟开挖3000米(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文件)。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3个及以上土建项目新建或修缮施工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9日09时起至2018年10月24日09时止(北京时间)(见招标公告摘录表),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见招标公告摘录表)。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