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22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汕头电厂3号机组GGH两台吹灰枪及辅助系统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华能汕头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电厂3号机组GGH两台吹灰枪及辅助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汕头电厂3号机组GGH两台吹灰枪及辅助系统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2.3招标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按原GGH及吹灰器设计的性能参数、技术要求,包括安装尺寸等,进行相应的更换改造。
投标人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
投标人提供所有安装和改造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投标人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一个大修周期所需的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列出具体清单。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设备清单,除有特别注明除外,所列数量均为3号机组脱硫换热设备(GGH)的上、下吹灰器各1套,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3号机组脱硫换热设备(GGH)的上、下吹灰器本体及辅助系统配套设备;根据新的GGH设计功能和控制要求对DCS远方监控逻辑及画面进行修改和调试,以配合新吹灰器的远方操作。
详见《华能汕头电厂3号机组GGH两台吹灰枪及辅助系统改造工程技术规范书》。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承装(修、试)一级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5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10:0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10:00。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