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万科翡翠等3座新建换热站安装工程,招标人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万科翡翠等3座新建换热站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
2.3 招标范围: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万科翡翠等3座新建换热站安装工程所需的机务、电气、热控专业的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调试等工作及部分材料和附件的供货,包括3台循环泵、10台补水泵、3台板换、3台换热机组、4台电子除垢仪、2台前置过滤器、6个DN200蝶阀、5个DN150蝶阀、3个DN125蝶阀、7个DN200球阀、6个DN150球阀、5个DN125球阀、2台转刷除雾器、2台扫频磁电除垢仪及钢管、管件、18面控制柜、3面PLC控制柜、电气热控电缆等机务、电气、热控专业的相关设备安装。
2.4 工期:6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1.4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 专项条款
3.2.1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已运行同类产品业绩(2015年6月1日至今)合同2份和对应合同,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9日时8:30起至2018年10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见招标公告摘录表),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