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浔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浔热电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能源[2017]3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天然气管道1条,电厂末站1座和阀室2座,改扩建南浔末站,以及配套的管理调度、监控系统等辅助设施。管道起于川气东输管道西湾里阀室,止于电厂末站,管道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DN400,管线约21公里,设计年输气量2.03亿立方米,建设地址位于湖州市。
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资金来源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内容:
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导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工作范围包含投标人为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而开展的相关试验、监测、调查,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组织相关验收评审工作,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对接、落实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要求,直至完成安全专项验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3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规定,对同一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不得由同一中介机构承担。国电南浔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单位为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