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经绍市发改中心〔2016〕7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上虞-新昌全长83.2公里的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地址位于 绍兴市 ,计划于 2018 年建成。
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资金来源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内容:
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导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工作范围包含投标人为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而开展的相关试验、监测、调查,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组织相关验收评审工作,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对接、落实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要求,直至完成安全专项验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3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规定,对同一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不得由同一中介机构承担。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单位为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